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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与萍乡市人民政府在萍乡隆重举行萍乡铝厂下放整体行政划转地方管理移交签字仪式。洪礼和副省长出席仪式,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桃生、省冶金集团公司董事长屠永发及萍乡市领导谢亦森、曾庆红、晏德文一同出席移交仪式,省政府有关部门、萍乡市地方政府部门代表参加并见证了此次移交,省国资委主任李天鸥主持了移交签字仪式。
根据省政府决定,此次移交按照“整体下放、企业改制、产能置换、就地改造、综合利用、铝电联营”的原则精神,先将省冶金集团公司所属全资企业萍乡铝厂截止2007年8月31日的账面资产和负债、全部职工、抚恤对象及全部管理权责成建制整体行政划转移交萍乡市人民政府。移交后,萍乡铝厂正式由萍乡市人民政府管辖,由萍乡市人民政府对萍乡铝厂全面行使资产处置与承担债务、人事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维护稳定等全部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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